列印
分類: 國內外民運活動(正體)

會員評分:  4 / 5

啟用星號啟用星號啟用星號啟用星號不啟用星號
 

網站編輯注:繼收到「武漢臨時政府湖北獨立宣言」之後,本站陸續收到署名「武漢臨時政府」的其他一些文件,本站予以照登。


武漢臨時政府衛生事務組

關於全力應對當前疫情的公告

(徵求社會反饋公示稿)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肆虐武漢、湖北、全國、全球,肇因全在信息封鎖、權力私有。

  為有效治理和善後此次疫災,武漢新政府(臨時政府)衛生事務組提出以下政策框架和措施,特此公示,徵求社會反饋:

 

一、信息公開透明

  1. 所有醫院、診所、收容機構、治安機構、葬喪機構必須如實記錄和統計所有確診與疑似案例,並公示統計數字與分佈模式。嚴厲禁止和懲罰一切隱瞞、刻意漏報漏計疫情的行為;

  2. 所有醫院、診所對於前來就診的疑似病例,不論最終能否留醫收治,包括依遵醫囑回家隔離者,只要確有疑似症狀,必須全部記載在案,加以統計,並確保可以追踪;

  3. 此次災情過後,由政府資助建立全面、公開和獨立的網絡疫情預警、通報、專業交流系統,方便政府部門、醫療專業人士、新聞媒體和公眾及時獲取必要信息,及時應對,及時防範,及時撲滅疫情。同時,也鼓勵專業人士、非政府組織和其他民間人士自行設立相關的預警、通報與信息交流系統。

 

二、擴大收治隔離設施

  此次疫情擴展迅速,規模巨大,僅記載入武漢統計數字中的確診與疑似病患就已數万,未被統計的更不計其數。不僅現有醫院遠超負荷,無法應對。用小湯山模式建造臨時醫院也趕不上病患人數的急速增長。
為此,有必要在相對偏離交通要道與人口稠密的地區,釋出符合收治條件的政府建築特別是辦公設施,或徵租符合收治條件的旅店、度假村、大型遊輪等,用做收治隔離之用。

 

三、全面開放國際國內支援

  1. 歡迎所有國際組織、國內外政府、國內外非政府組織、海內外個人提供的資金、物資、有專業資質的醫療協助等救援和支援。各級政府機構應對這些救援支援提供方便,全力協助和配合。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妨礙與阻撓。

  2. 開放公民民間自救互救慈善捐助,任何機構不得壟斷或妨礙。所有的有組織的募捐行為必須公開透明,每一筆捐贈及其走向都必須記錄在案,並公示可查。所有指定用途或對象的捐贈都必須直接按指定到位。違規者、挪用者、假捐贈真洗錢者都將被嚴懲。

  3. 對諸多國家撤僑和暫停航班往來的舉措表示理解。畢竟此次因疫封城令武漢人所遭受的交通斷絕、圍追堵截、辱罵歧視、被拒加油、甚至被斷水斷電,遠更為決絕。況且此次疫情過失責任全在非民選的原武漢政府、湖北政府及偽中央政府。任何機構或個人利用外國政府撤僑和斷航舉措而煽動仇外來轉移問責目標,甚至妨礙阻礙外援,都將被追責懲戒。

 

四、公款救助與政府賠償

  此次疫情實為人禍,令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極大損失,中小企業與小商小販亦遭滅頂之災,堪比洪水、地震和恐怖襲擊事件。而政府本該就是人民自理自救的工具,因此有必要由政府出資出力救助與補償。

  1. 所有此次新型病毒疫災確診病患的醫療、檢驗、隔離、葬喪撫卹費用由政府公款負擔;

  2. 所有因出現疑似現象而就診的病患的就診、檢驗、隔離費用,不論最終是否確診,一律政府負擔。未及確診確認就死亡的疑似病患的葬喪撫卹費用亦由政府負擔;

  3. 因防疫、封城而造成的其他疾病病患救治不及而死亡,或無自理能力者無人照料而死亡,葬喪撫卹費用由政府負擔;

  4. 因封城、防疫影響經營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企業、商販,可在合理估算損失的基礎上,與災後向政府提出救助賠償申請。具體救助賠償辦法細則將於災後另行擬定。

 

五、醫療體制改革

  此次疫災過後,在病患和民眾中造成的後遺症必將使現行商業化醫療體制的弊端更加突出,雪上加霜。因此,醫療體系徹底轉型,加強醫務人員的專業化迫在眉睫。

  1. 建立全民醫保系統,統一不同職業不同行業不同家庭狀況病患的醫療水準,徹底消除公民有病看不起治不起現象;

  2. 公立醫院公益化,去商業化。杜絕沒交錢就不給藥不給治不給救現象;

  3. 鼓勵全科醫生(家庭醫生)、專科醫生、檢驗醫師民營診所體系,分流大型公立醫院負擔;

  4. 實施醫藥分離,醫生、醫院不得賣藥。嚴厲取締藥商給醫生或醫院付回扣;

  5. 醫療程序標準化,由政府召集專業學會指定規範,大幅減少非必要檢驗非必要用藥;

  6. 通過全民醫保系統保持病患病歷,方便病患隨處就地就醫,減少在不同醫院或診所重複檢驗;

  7. 大幅提高公立醫院醫務人員薪金,令醫務人員收入只與技能和工作量相關,而與病患醫藥付費額脫鉤,以促進醫療人員專業水準與職業道德的提高,減少過度檢驗和過度治療,並緩和醫患關係。

 

六、資金籌措

  對於疫災的公款救助政府賠償所需的資金,以及建立全民醫保系統所需要的資金,可通過下列途徑籌措:

  1. 罰沒貪腐官員贓款;

  2. 出售超標的以及非必要的政府辦公樓;

  3. 停建或緩建非必要非緊迫的建設項目(特別是屬於「面子工程」的項目);

  4. 取消、停止或暫緩非必要非災難救援性的援外項目;

  5. 縮減維穩開支,解散網警,解僱網評員,解除城管編制,解編協警體系,既可節省資金用於治病救災,又解決「越維約不穩的惡性循環」;

  6. 削減遠洋攻擊性武備開支(如航空母艦等);

  7. 在一定時期內凍結公務員薪金與津貼的增長。

 

武漢臨時政府衛生事務組
2020年2月5日

點擊數: 10607